电流通过人体所引起的烧伤称为电烧伤,患者可能会出现全身性损伤、局部损伤等表现。
1、全身性损伤:电损伤轻者有恶心、心悸、头晕和短暂意识丧失,恢复后多不遗留症状。重者可出现休克、心室纤颤或呼吸、心搏骤停,不及时抢救可立即死亡。电休克恢复后,病人在短期内尚可遗留头晕、心悸、耳鸣眼花、听觉或视力障碍等,但多能自行恢复。少数病人以后可发生白内障,多见于电流通过头部者。
2、局部损伤表现:电流通过人体直接引起,即临床一般所称的电烧伤或电流烧伤。皮肤烧伤面积多较小,呈椭圆形,一般限于与电源接触的部位和附近组织,但实际破坏较深较广,可达肌肉、骨骼或内脏。
参考资料:[1]赵玉沛,陈孝平.外科学(上册).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