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主要可以分为脊髓震荡、脊髓休克、不完全性脊髓损伤等。
1、脊髓震荡:脊髓神经细胞受到强烈刺激而发生超限抑制,脊髓功能处于生理停滞状态,脊髓实质无损伤。临床上表现为损伤平面以下感觉运动及反射完全消失。一般经过数小时至2-3周感觉和运动开始恢复,不留任何神经系统后遗症。
2、脊髓休克:脊髓与高级中枢的联系暂时中断以后,断面以下的脊髓并有暂时的反射丧失,处于无反应状态,称为脊髓休克。表现为断面以下脊髓所支配的感觉丧失和骨骼肌张力和运动消失,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括约肌功能障碍及发汗反射消失,内脏反射减退或消失。
3、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损伤平面以下保留某些感觉和运动功能,并具有球海绵体反射,为不完全性脊髓损伤。
参考资料:[1]赵玉沛,陈孝平.外科学(上册).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