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脊柱畸形一般分为形成不良、分节不良、混合型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1、形成不良:即所形成的椎体不与正常相同,如半椎体畸形。若为前后半椎体,一般造成后凸畸形。如为左右半椎体,就造成侧凸畸形;
2、分节不良:如并椎,椎体前方骨质相连,没有椎间盘组织;后方有椎间盘组织而且有正常的椎体,因此后部发育正常,前方停止发育,造成前柱矮、后柱高,为发育不全;
3、混合型:两者兼而有之。
参考资料:[1]吴孟超,吴在德.黄家驷外科学 下册 .第7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脊柱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