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移植是一种治疗方式,用于治疗严重的、不可逆的肝脏病变。肝移植有较多的禁忌证,可分为绝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包括未控制的肝外感染、活动性且未治疗的脓毒症、无法控制的或影响寿命的先天异常、活动性药物或酒精滥用、进展期心肺疾病、肝外恶性肿瘤,不包括非黑色素瘤的皮肤恶性肿瘤、肝转移性恶性肿瘤、胆管细胞癌、AIDS、危及生命的系统性疾病等。
2、相对禁忌证:包括年龄大于70岁、前期肝胆大范围手术史、门静脉血栓、非肝病原因的肾衰竭、既往肝外恶性肿瘤,不包括非黑色素瘤的皮肤恶性肿瘤、重度肥胖、重度营养不良或消耗状态、不遵从医嘱、血清学HIV阳性同时无法控制HIV病毒血症,或者CD4<100/μL、肝内脓毒症、继发于右向左肺内分流的严重低氧血症,氧分压<50mmHg、严重肺动脉高压,平均肺动脉压>35mmHg、未控制的精神异常等。
参考资料:[1]Kasper Fauci,Hauser Longo,Jameson Loscalzo.哈里森内科学 消化系统疾病分册.第19版[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