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或发育性髋关节发有不良的治疗与年龄有关。应根据不同的病理变化选择不同的手术方法。根据年龄设计了5个治疗组,即新生儿组(出生后至6个月)、婴儿组(6-18个月)、幼儿组(18-36个月)、儿童组(3-8岁)和青少年组(>8岁)。
1、新生儿期(出生后至6个月):对于出生后6个月以内、Ortolani和Barlow试验阳性的患儿,治疗的目的是稳定髋关节;
2、婴儿期(6-18个月):一旦患儿达到爬行年龄,应用 Pavlik挽具治疗的成功率将显著减少。6-18个月龄的脱位,可能需要闭合复位或切开复位;
3、幼儿期(18-36个月):由于新生儿期间广泛的检查,>1岁的DDH患儿未被确诊者较少见。对于已明确诊断为髋关节发育不良的患儿,往往需要行股骨或骨盆截骨,或联合两者治疗;
4、儿童期(3-8岁):处理3岁以上从未治疗过的先天性髋脱位病例是较为困难的,需要切开复位,不推荐行术前牵引;
5、青少年组(>8岁):股骨头已经不能下移到镜臼水平,只能采取姑息性及补救性手术。
参考资料:[1]S.Terry Canale,James H.Beaty.坎贝尔骨科手术学(中文版 第3卷 儿童骨科).第12版[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