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的临床特点为反复发生的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二者都有,导致患者本人内心痛苦,并严重影响社会功能。
1、强迫观念:指某些思想或想法不断地重复出现,明知没有必要,但无法摆脱,常引起焦虑和痛苦,比如强迫怀疑、强迫联想、强迫回忆等;
2、强迫动作:常是强迫思维导致的不由自主的顺应性行为,企图由此减轻强迫思维引起的焦虑,比如强迫洗涤就是为了减轻怕脏所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强迫动作,另外,还有如强迫检查、强迫询问、强迫性仪式动作等。
参考资料:[1]陈灏珠,林果为,王吉耀.实用内科学(下册).第1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