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后常见的并发症有肺部并发症、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烧伤应激性溃疡、脑水肿等。
1、肺部并发症:部并发症居烧伤后各类并发之首,多发生于伤后两周内,与吸入性损伤、休克、全身性感染等有关。肺部感染与肺水肿占多数,肺不张次之;
2、心功能不全:烧伤后心功能不全,可在伤后很快生,也可发生在烧伤后期。心功能不全多发生于严重休克或感染时,主要因缺血缺氧和失控性炎症反应造成心肌损伤;
3、肾功能不全:主要原因为休克和全身性感染,少数因化学烧伤中毒所致;
4、烧伤应激性溃疡:早期除偶有腹部隐痛和黑便外,其他症状甚少,多在发生大出血或穿孔后被发现;
5、脑水肿:发生原因除烧伤的全身影响致广泛充血水肿外,尚可因缺氧、酸中毒、补液过多、中毒、代谢紊乱等引起。
参考资料:[1]陈孝平,汪建平.外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