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总产程大于24小时称为滞产,任何因素异常都会影响子宫收缩力引起滞产。防治滞产常用的方法有合理应用镇静剂、合理应用催产素、人工破膜等。
1、合理应用镇静剂:如孕产妇精神过度紧张,导致不能正常休息,引起的不协调性宫缩乏力或由某种原因导致潜伏期延长时,使用镇静剂,可将不协调性宫缩变为协调性宫缩,缩短产程;
2、合理应用催产素:出现宫缩乏力者,可给予小剂量缩宫素静滴加强宫缩,使产程顺利进展;
3、人工破膜:进入活跃期后,若羊膜囊张力大或胎心减速,在排除头盆不称和隐性脐带脱垂后,可行人工破膜,可加速产程及观察羊水性状,了解胎儿宫内状况。
参考资料:[1]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 (上册).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