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妊娠期急性肺损伤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原因主要为肺部的直接损伤、休克、再灌注损伤、血液学紊乱等。
1、肺部的直接损伤:羊水栓塞或妊娠期下肢静脉血栓脱落造成肺栓塞;
2、休克:低血容量性、感染性、心源性、过敏性休克;
3、再灌注损伤:液体复苏导致高灌注状态,再灌注损伤;
4、血液学紊乱:如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此外,急性重症胰腺炎、妊娠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尿毒症、妊娠高血压疾病等,也可能会造成妊娠期急性肺损伤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参考资料:[1]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 (上册).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