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骨髓炎的Cierny和Mader分类与治疗准则如下所述:
1、1期(髓内感染):通过髓内刮除或在皮质骨上开窗,以显露松质骨坏死区域,手术去除坏死的骨组织。手术可能会留有骨缺损,但并不一定需要特殊处理,可将邻近的肌肉插入,或植入含有抗生素的骨水泥小珠,或植入近来开始应用的含有抗生素的可吸收胶原絮状物。如有必要恢复骨的完整性,需间隔6-8周左右后行骨移植;
2、2期(表层感染):此类感染涉及骨的皮质表面,可行手术仅去除累及的皮质骨。但往往可能伴有较大面积皮肤缺损或溃疡,同样需要彻底清除,利用局部或游离的肌瓣进行修复。当去除的皮质骨超过圆周的1/3时,术后骨折的风险大大增加。因此术后使用夹板固定非常重要,通常可使用外固定架;
3、3期(局限感染):此类感染表现为有限的皮质骨坏死,同时合并髓内感染。手术宜采用积极的根治性清除术,注意填充组织缺损并加强软组织覆盖。有必要行松质骨移植分期重建修复骨缺损,有时有计划地节段性切除感染骨可更好地起到清除坏死组织的作用;
4、4期(弥漫感染):弥漫感染涉及大量的骨组织及周围软组织,常见于骨不连发生感染时,或并不严重的感染多次清除术失败后。术式必须采用节段性清除术,患肢必须予以外固定架固定。清除组织后即提供良好的软组织覆盖,可利用游离的骨组织和肌瓣修复组织缺损。
来自专业机构的近来数据显示,慢性骨髓炎病人5年的感染控制率达90%。充分的治疗与感染控制时间长短密切相关,经充分治疗后,相当多病人在余生里并未发生感染进一步复发。
参考资料:[1]田伟.实用骨科学.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