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死伴严重心力衰竭和休克为KillipⅢ-Ⅳ级,治疗措施包括吸药物治疗等。
一、吸氧:
给予吸氧,持续正压给氧、无创或机械通气。
二、药物治疗:
1、硝酸甘油:无低血压可给予硝酸甘油,逐渐加量至收缩压下降30mmHg以上,或收缩压低于90mmHg。
2、正性肌力药物:低血压者可用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胺等;治疗不满意者应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心肌梗死急性期,尤其是第一个24小时内禁用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以免造成心脏破裂、梗死面积扩大及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者应给予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泵或左心辅助装置,尽早行血管重建术。
参考资料:[1]路岩.心血管内科学 高级医师进阶.第1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