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的急诊处理包括病因治疗、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其中药物治疗可根据心律失常类型的不同,分别进行选择。
1、缓慢性心律失常:一般选用增强心肌自律性和(或)加速传导的药物,如拟交感神经药(异丙肾上腺素等)、迷走神经抑制药(阿托品)或碱化剂(乳酸钠或碳酸氢钠)。
2、快速性心律失常:选用减慢传导和延长不应期的药物。如迷走神经兴奋剂(新斯的明、洋地黄制剂)、拟交感神经药间接兴奋迷走神经(甲氧明、苯福林)或抗心律失常药物。
参考资料:[1]于学忠,周荣斌.中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床医学 急诊医学[J].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