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肌痛综合征可分为原发性、继发性、继发伴发性三类。患者表现为纤维肌痛综合征症状,且无其他疾病同时存在称为原发性纤维肌痛综合征。然而,原发和继发的区分是人为的。老
年人腰背痛,若伴年龄相关的影像学改变,称为继发性纤维肌痛综合征,而相同症状出现于年轻人则称为原发性纤维肌痛综合征。1990年ACR标准关于原发性和继发性纤维肌痛综合征在症状、诊断方面的描述无差异。
“原发性纤维肌痛综合征”一词仅在临床试验中有意义,因为研究本身要求症状不是来自于另一确定疾病。故医生若诊断纤维肌痛综合征,意味着他/她发现了疼痛、疲劳、睡眠障碍、认知和情感障碍等症状。
但如果认为纤维肌痛综合征仅出现于无任何其他肌肉骨骼疾病的患者,那么纤维肌痛综合征这一诊断也就失去了“价值”。对任何诊断或怀疑纤维肌痛综合征的患者,均需对其症状反复进行评估。
就像前文提到的,纤维肌痛综合征从来不是一个排除诊断。当纤维肌痛综合征在其他并发疾病存在的情况下被诊断,在临床上就需要决定是治疗一种还是同时治疗两种疾病。
参考资料:[1]GaryS.Firestein,RalphC.Budd,栗占国.凯利风湿病学上卷.第9版[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