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枢神经系统放射性损伤分为急性放射损伤、亚急性放射损伤和晚期放射损伤。其主要临床表现如下:
1、急性放射损伤:病人多表现为恶心和呕吐,继之出现定向力错误、肌肉协调丧失、呼吸抑制、腹泻、癫痫、昏迷和最终死亡。
2、亚急性放射损伤:脑照射后,病人可有嗜睡综合征,表现为嗜睡、厌食、低热、情感淡漠、头痛、眩晕、恶心和呕吐,极少有颅神经麻痹症状。脊髓照射后,病人表现为拉米特氏综合征,表现为当头颈屈曲时,突然有麻刺样电击感觉向下扩散。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性的,经过数周到数月后可自行缓解或消失。
3、晚期放射损伤:中枢神经系统晚期放射性损害的效应多发生在放疗后半年至数年间,高峰为1-3年,晚期效应的首发症状很少发生在4-5年以后。脑组织的晚期放射性损伤主要病理改变为神经组织的纤维增生和放射性坏死,从而导致神经功能障碍甚至死亡。
参考资料:[1]王忠诚.王忠诚神经外科学.第2版[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