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不同于手术治疗和放疗,它是一种注重整体的全身治疗措施,它通过口服及静脉给药在全身起到杀灭残余癌细胞的作用。而癌症,正是一种全身性疾病的局部表现。化疗对于消灭乳腺癌的远处转移、防止复发,有其重要的作用,是乳腺癌治疗方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化疗药物对于细胞的杀伤却是“是非不清”、“敌我不分”的,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也杀伤了人体正常细胞。因此,化疗可能出现如下的毒性作用和不良反应:
1、抑制骨髓造血系统。
主要是造成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在每次化疗前,如果白细胞<3.5×109/L、血小板<50×109/ L,血红蛋白<60g/L,应该暂时停止化疗,遵照医生的医嘱使用升高血细胞的药物。除原有的鲨肝醇、利血生、核苷酸和维生素B6以及益气补血的中药治疗外,近年来由基因重组工程生产的一些集落刺激因子,具有明显的促进血细胞增生的功能。只在在化疗后适时的用上这些药物,骨髓抑制是可以控制的。
2、可不同程度的损害肝脏细胞。
可以出现谷丙转氨酶增高、胆红素上升、肝肿大、肝区疼痛、黄疸等。严重者可以引起肝硬化、凝血机制障碍等。在每次化疗前,应配合主管医生,抽空腹血检查肝功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化疗。
3、对心血管系统的毒性作用。
极少数患者可发生心力衰竭。所以用药前应配合医生进行心电图的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治疗。对既往有心脏病病史的病人,应主动告知主管医生,在化疗中避免使用对心脏有毒性作用的化疗药物。
4、泌尿系统的毒性作用和不良反应表现有蛋白尿,少尿或无尿,有的发生血尿。
为了能够清楚了解肾脏功能,在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在治疗在要多饮绿茶水及服利尿通淋的中草药,使每天尿量在2000~3000毫升。经验证明,这样可减少泌尿系统的毒性作用和不良反应;
5、某些药物可影响生育,导致畸胎。
在化疗期间,男性病人应节育,女性病人如有妊娠应中止或避免化疗一般停药后生育功能可恢复;
6、脱发和皮肤反应并不是所有的病人都会出现,即使出现也不必过分担忧,因为一般病人停药后,脱掉的头发会重新长出,皮肤的红斑、皮疹和色素沉着也会好转或消失;
7、在化疗的全身反应中,要数消化系统的毒性作用和不良反应最令患者烦恼,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以及口腔黏膜溃疡、咽喉炎等。消化道的损害包括胃、肠、口腔、咽部等部位的黏膜上皮细胞的损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腹泻、便秘、口腔溃疡、吞咽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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