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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矮小症最佳治疗年龄

发布时间: 2024-09-29

叶丽芳主治医师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

视频内容

儿童身材矮小在临床上强调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孩子的年龄越小,骨骺的软骨层增生及分化越活跃,孩子生长的空间及潜力越大,对治疗的反应越敏感。另一方面,矮小儿童的治疗费用跟体重成正比,孩子的体重越重,用药剂量就越大,治疗费用就越高。国内矮小儿童接受治疗一般比较晚,70%的患儿开始治疗的年龄在10-13岁,而国外矮小儿童的治疗年龄就较小。以国内的治疗标准来看,不同适应症的儿童,建议开始治疗的年龄如下。生长激素缺乏症,一经诊断立即开始治疗;特发性矮小,起始治疗的年龄为5岁;小于胎龄儿,≥4岁儿童身高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平均身高的负的2个标准差;特纳综合征,身高位于正常女性生长曲线的第5百分位数以下时,即应开始生长激素的治疗,可早至2岁开始;小胖威利综合征,普遍认为在肥胖发生前(通常在2岁左右)开始生长激素治疗是有益的.生长激素治疗的疗程,因病情的需要而不同,治疗一般不短于1-2年。治疗时间过短,患儿的获益,对其增身高的作用不大。例如生长激素缺乏症的儿童,为改善身高,生长激素疗程宜长,可持续至身高满意或者骨骼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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