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1-31
李焱副主任医师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
多囊卵巢综合征的诊断是排除性的诊断,因为在临床上的症状特别有特质性,所以诊断标准一直存异议,国际上存在着NIH、鹿特丹、AES等多个诊断标准。目前采用较多的是鹿特丹标准。主要有三条: 1、稀发排卵或无排卵; 2、高雄激素的临床表现和/或高雄激素血症; 3、卵巢多囊改变。超声提示一侧或双侧卵巢直径2-9mm的卵泡≥12个和/或卵巢体积≥10ml。三项中符合两项,并排除其他高雄激素病因。 为更适应我国临床实际,原卫生部颁布了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的具体标准。我国的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标准和鹿特丹标准有一定区别,但是本质上是没有太大的差别。我们采用的指标是月经稀少、闭经或不规则子宫出血,是诊断的必需条件。同时符合下列两项中的一项,并多囊卵巢综合征或高雄激素血症,超声表现为卵巢多囊样改变;排除其他可能引起高雄激素血症和排卵异常的疾病,就可以诊断为多囊卵巢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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