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7-14
孟泽武副主任医师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肝胆外科
代偿期是指针对该脏器出现相关的严重病变,但是并没有严重损伤该脏器所行使的功能,还能够维持其正常的功能。但是相对于失代偿期而言,如果出现失代偿期,则代表病变严重到引起整个脏器,以及失去行使其正常功能的情况,导致严重的并发症,会导致脏器出现严重的功能不全情况。如肝硬化,肝硬化早期也称之为代偿期,肝硬化的晚期也称之为失代偿期。针对这种情况,如果肝硬化的代偿期,患者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异常,肝功能也可以正常。但如果肝硬化逐步地严重,肝脏失去其原有代偿功能。这种情况下,肝脏的功能出现异常,会导致出现大量的腹水、门脉高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脾肿大、脾功能亢进,甚至更严重的会出现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一系列的病变。这些并发症,都是相对比较严重的情况,如果出现严重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就会引起失血性休克,甚至引起生命的终结。所以在器官代偿期的时候,一定要及早地给予控制,以避免到达失代偿期,将会导致很严重的并发症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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