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02
徐英辉副主任医师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肿瘤中心肿瘤科
肺癌所导致的癌性疼痛,治疗上应遵循癌痛的三阶梯给药原则。具体如下: 1、轻度疼痛:可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如西乐葆或戴芬,能够有效止疼;2、中度疼痛:可应用弱阿片类药物,如曲马多或磷酸可待因,起到有效的止疼作用;3、重度疼痛:可应用阿片类镇痛药,包括奥施康定、美施康定等口服药物,以及芬太尼透皮贴剂、镇痛泵,可对肺癌有癌痛的病人达到有效的镇痛作用。应注意尽量选择口服给药,按时给药而非按需给药,此目的在于使疼痛病人24小时内处于无痛状态。临床上目前认为此类二阶梯用药具有一定的天花板效应,并且会带来一定的肝肾功能损害。本着弱化二阶梯治疗原则,对于中度、重度疼痛病人可直接选择作用相对较强的阿片类镇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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