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电视上和生活中曾先后看过这样几则案例。
某男人,一贯以来劣迹斑斑,游手好闲,而且还十分花心,很善于哄骗女人。他本来有家室,但他对老婆和孩子从不承担责任。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又和一个女人同居,并且生下一子。孩子刚出生不久,此人突然玩起了消失,谁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而且一消失就是好多年,就连此人的原配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和她同居的女人万分痛苦,在万般无奈之际,独自十分艰难地抚养孩子。而无辜的孩子,自年幼就过上了十分渴望父爱、对父亲望眼欲穿的痛苦生活。
某女人,因为和丈夫情感不和,她离婚了。离婚时,她的女儿尚年幼,自离婚后,此女人彻底从她女儿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晃将近十年过去了,此女人没有对她的女儿尽任何抚养义务,也未给她的女儿任何一点爱。离婚后,她又嫁人了。十分想念母亲的女孩,在电视台记者的百般努力下,终于帮她联系上了她的母亲。女人同意和女孩见面,但条件是她的女儿见到她后,只能隔着窗子看她,不准女孩和她接触,也不准女孩叫她妈妈,理由是她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她害怕“后夫”知道她见女儿的事情,影响她和现在丈夫的感情,影响她现在“幸福”的生活。安排见面后,此女人果然只是让自己的女儿看了自己几眼,然后就夺门而出,绝情地、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去,只留下可怜的女孩在街头无助而悲伤地哭泣。
某女人,和丈夫离婚时孩子刚出生不久。离婚后,此女人就彻底从孩子的生活中消失。几十年之后,孩子长大了。但渴望母爱,渴望见到母亲的强烈愿望并未随着孩子的长大而终结。
某男人,和妻子离婚后,妻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离婚时,孩子尚年幼。一晃十余年过去了,在这十余年间,此男人同样从孩子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没有尽过一丁点抚养义务,没有给过孩子一丁点父爱。后来,此男人和一个与他“同类”、抛夫弃子的女人结婚了。此男人家境十分穷困,但他们居然又生了好几个孩子。
笔者曾听说冷血动物——某些蛇在育子上很冷血。它们在产下蛇蛋后,就会离开,任刚出生的小蛇自生自灭。正因为如此,成活的小蛇即便以后长大,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以上的那些男人和女人,令笔者不由自主想到了蛇、想到了冷血。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个世间有几个这样的为人父、为人母者也不足为怪。虽然这样的为人父、为人母者不多,但这样的父母让我们真真切切看到了人性之复杂、人性之残忍的一面。
笔者谴责这些对子女冷血、遗弃子女的父母,笔者希望《刑法》多介入、多惩治遗弃子女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