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邀请参与第六轮项目申请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讨论国际非政府组织获得资金支持的渠道;尽快组织一次包括第六轮艾滋病项目原始申请人和二级资金接收单位申请组织在内的会议,协商主要资金接收单位和二级资金接收单位相关的事宜。
2.至少每年有一次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开;尽快公布2006年度的工作报告、财务说明和财务审计报告;
1.尽快就加强作为全球基金第六轮 PR的能力提出具体方案并予以落实;
二、我们支持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作为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第六轮艾滋病主要资金接收单位(PR),我们认为,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在如下方面作出相应的改进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一、中国CCM章程 2.9规定:“各类别组CCM 成员代表其类别组观点,而非其本身所属组织。” ,这就意味着,CCM 成员在投票决定CCM议题时,应该充分征询类别组成员意见。然而,我们看到,全球基金东亚太平洋区项目经理致信中国CCM主席是在3月28日,而短短两天之后的3月30日,CCM大会就讨论此事并做出决定,留给CCM成员征询类别组成员意见的时间太短了,我们认为,对于更换PR这样的大事,应该给CCM成员留出更多的时间广泛征询类别组成员意见。
同时,针对中国 CCM更换全球基金第六轮艾滋病项目 PR的做法,北京益仁平中心认为:
北京益仁平中心作为 “联席会议”的成员,支持“联席会议”的声明!
由62个NGO组织组成的“联席会议”此次发表的支持性艾协会作PR的声明,就是对这一变故作出的回应。
仅仅两天之后, 3月30日,中国CCM就在CCM第二十次全体会议上作出决定,初步同意了全球基金项目经理来信提出的第二种意见,并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任第六轮艾滋病项目前2年的主要资金接收单位的意见。
然而,2007 年3月28日,全球基金东亚太平洋区项目经理在给中国CCM主席的信中说,在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执行项目的能力上还存在不足与挑战。东亚太平洋区项目经理在信中提出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1. PR和/或CCM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发现的问题在协议签署前已经解决。2. CCM 考虑重新选择一个 PR 并报送全球基金。全球基金东亚太平洋区项目经理提出建议:倾向于第二个方案。
由中国部分非政府组织联合申请的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简称“全球基金”)项目第六轮中国艾滋病项目于2006年11月8日获得全球基金总部批准。根据全球基金第六轮中国艾滋病防治项目建议书确定,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为本项目的主要执行机构(PR)。
2007年4月2日,由62个NGO组织组成的“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发表了一个声明,支持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作为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第六轮艾滋病主要资金接收单位(PR)。此前的3月30日,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CCM)的会议刚刚初步决定更换全球基金第六轮中国艾滋病项目的PR,并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任第六轮艾滋病项目前2年的主要资金接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