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海市卫计委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表示,要各医疗机构精简药品目录,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上海市经历了央视“回扣门”之后,一直处于对医药商业贿赂可能存在的环节上进行强力整顿的状态,今年以来屡屡发文,打出了一波“组合拳”,全面封杀医药商业贿赂。
而这次,通知的出台,则是从医疗机构层面倒逼那些不具有临床价值的“神药”尽快退出市场,因为这类产品一直是“带金销售”的主力。所以,通知明确要求上海市各医疗机构要精简当前药品目录。
精简药品目录
通知要求,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完善药品遴选制度,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这项工作主要由各级医疗机构的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完成。
对于遴选产品方面,坚持的是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的基础上“适度从紧的原则”,精简药品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在遵循药品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分析临床各专业用药情况,建立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通知要求的主要监控的药品是: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等。而且,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对于重点监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原则上不得随意扩大规定的适应症、疗程、剂量。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药品定期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临床使用异常增量的药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预警干预措施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