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 ,国庆黄金假日周已经来临,您一定已经安排好在黄金周与亲人、朋友、同事一起享受金秋的快乐时光了吧!此时,您千万不要忘了给您自己、您的家人花20元钱购买一份安全保障,以便您和家人能够无忧无虑的尽情享受快乐时光。
一、保险期间
本保险期限为 10天,自9月30日零时起至10月9日二十四时止。 二、办理投保时间
2003年9月25日至2003年9月29日上午9点前
三、被保险人范围
必须为北京地区常住人口(由于保险理赔只在北京地区办理), 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
四、保险费
本保险设置家庭保障计划,与家人共同参加本保险享受优惠的保费:
| 保险卡 | 被保险人 | 保险费 | | 单人卡 | 本人 | 人民币 20元 | | 双人卡 | 本人及配偶或1名子女 | 人民币 30元 | | 三人卡(家庭卡) | 本人及配偶和1名子女 | 人民币 36元 | |
五、保险责任
| 保险责任险 | 保险金额 |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包括自驾车)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 残疾保险金 | 1-10万元 | | 医疗保险金 | 最高 5千元 | | 食物中毒意外伤害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 残疾保险金 | 1-10万元 | | 医疗保险金 | 最高 5千元 | | 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 住宿平安意外伤害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 残疾保险金 | 1-10万元 | | 医疗保险金 | 最高5千元 | | 旅游景区意外伤害 | 身故保险金 | 10万元 | | 残疾保险金 | 1-10万元 | | 医疗保险金 | 最高 5千元 | |
理赔手续及必备单证 保险事故的通知
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遇节假日顺延)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1、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伤残证明;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及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保险事故证明
6、理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