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卵巢肿瘤的治疗~~7、再次剖腹探查术 对卵巢恶性肿瘤的治疗监护及监护目标的实现均有重要意义。一般在治疗后半年至2年间进行或在化疗第12或18疗程间实施。再次探查术的目的主要在于:①判定疗效,用于治疗有效而须确定是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者;②决定治疗中止的时间,用于临床表现为CR而须确定是否继续治疗者;③早期发现复发或确定有无复发及其部位与范围,用于经查体和辅助检查不能确定有无复发或疑有复发者;④清除盆腹腔残存、复发和(或)转移瘤灶,用于肿瘤经前次手术和(或)辅助治疗后有可能切除者。对体质过于虚弱或瘤块难以切除者属禁忌证。手术时探查要点与首次探查术同。
6、中医中药治疗 具有消瘤而不伤正常组织,增强和调节机体免疫机能,防治放疗、化疗的副反应,改善全身状况等特点。
恶性卵巢肿瘤的治疗~~5、免疫治疗 一般所用的非特异性免疫制品如海藻酸钠、转移因子、左旋咪唑、卡介苗、短小棒状杆菌、免疫核酸、胸腺素等,特异性免疫制剂如单克隆抗体、瘤苗等,特别是新近倡行LAK疗法,被认为是恶性肿瘤治疗的一个重大突破,在美国已形成免疫治疗网。国内外均有效果显着的报道,但仍待进一步研究。
4、放射治疗 仅作为术后辅助治疗或姑息治疗。以肿块直径小于2cm者疗效为佳。放疗方法可分为:①体外照射,常用60Co或电子回旋加速器作下腹或盆腔照射,癌肿扩散至腹腔者,可采用条形移动野全腹照射法;②腔内照射,即用放射性胶体溶液进行腹腔灌注,常用32P或199Au,亦可作瘤灶内注射。术后放疗可提高Ⅱ期患者5年存活率及Ⅲ期患者近期存活率。
(4)肿瘤内用药 可用噻替派10~20mg溶于10ml生理盐水中或5-氟脲嘧啶500mg,直接多点注入肿块,每点注药液1~3ml,每周1次。适用于肿块突向腹壁或后穹窿者。
(3)腹腔给药 一般用于盆、腹腔残留细小癌灶或有腹水者。但残留肿块大者疗效不佳。可选用以下给药方法:①噻替派30mg/3d,共6~7次;②5-氟脲嘧啶1g/d,共3次;③AT-1258 40~80mg,1次/5~7d,共4~5次。上述每次治疗均可加用自力霉素4~6mg。此外,胸腔给药亦可参照上述方法。
(2)联合化疗 联合用药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①必须能重复多次给药;②联合的每种药物必须对该肿瘤有效;③联合的药物应具有互不相同的作用机制;④联合的药物应有不同的毒性范围。联合化疗多用于下述情况:肿瘤复发或生长迅速、单一药物治疗失败、放疗无效等。常用联合化疗方案有两种:AFC方案(放线菌素D 0.5mg静滴,5-氟脲嘧啶8mg/kg静滴,环磷酰胺7mg/kg静滴)5d为1疗程,隔4周后重复用药,共12疗程;VAC方案(长春新硷1.5mg/m2,静滴,每周1次共10~12次,放线菌素D 0.5mg静滴,环磷酰胺5~7mg/kg静滴,后2种药连用5d为1疗程,隔4周后重复应用,持续2年)对恶性生殖细胞肿瘤的疗效较高。
(1)单一药物治疗 烷化剂最有效,平均有效率为50%。抗代谢类、抗生素类药物疗效不及烷化剂。一些新药有较好效果。长效孕激素类药物对晚期患者可有一定效果。给药及停药期均应密切观察肿块和胸腹水消长情况、血象和肝肾功能的变化、胃肠及其他系统的反应,并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常用药物及其剂量、用法。按其疗效为序:①噻替派10mg/d,静注,连用15d;②苯丁酸氮芥(瘤可宁)0.2mg/kg,口服;③环磷酰胺50~150mg/d,口服;④苯丙氨酸氮芥(美尔法兰)0.2mg/kg,口服或静滴,连用5d,隔3~5周,重复;⑤六甲嘧胺(HMM)8mg/kg,口服;⑥阿霉素75mg/m2,每3周1次,静滴;⑦顺铂(cDDP)35mg/m2,每2~3周1次,静滴;⑧5-氟脲嘧啶15mg/kg,每周1次,静滴;⑨氨甲喋呤5mg/d,连用5~10d,口服或静注,休息3~4周重复;⑧孕激素制剂200~600mg/周,肌注。
3、化疗 已成为卵巢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常规环节,不仅是术后患者得以长期存活的关键性疗法,且纳入早期癌治疗方案。上皮性肿瘤约有50%对化疗有良好反应。烷化剂类药物效果较好而应用最广。目前主要采用间隔给药和连续维持给药两种方法,以前者为多用。数药联合较单一药物的化疗效果好。
恶性卵巢肿瘤的治疗~~2、手术治疗 是卵巢恶性肿瘤的首选疗法,各期均宜先以手术尽量切除肿瘤。手术范围随临床分期不同而有差异。①剖腹探查术是卵巢癌准确诊断和分期的最可靠方法,开腹后常规取腹水(无腹水者用200ml生理盐水分别冲洗膈下、两侧腹凹及盆腔,回收洗液)作细胞学检查。常规探查膈下、盆腹腔各脏器、大网膜及腹膜、腹膜后主动脉旁及盆腔淋巴结,如有可疑转移灶,应取材作冰冻切片检查。然后确定手术范围,对可疑残余病灶作标记,若肿瘤不可能切除者应作活检;②上述“彻底手术”的范围包括:全子宫、双侧附件、大网膜、阑尾切除术(用于各期)及主动脉旁和盆腔淋巴结切除术(主要用于Ⅰb2~Ⅱc及某些Ⅲ期病例),并尽量切除盆、腹腔转移瘤即大块去除(肿瘤缩减或细胞灭减)术,意指即使不能全部切除,也要尽量缩小肿块体积;③有人主张将腹膜后淋巴组织清扫术列入卵巢癌根治术,但即使Ⅲ期病例也很少能按愿望进行;④近年还有倡导“卷地毯式”手术,以切除卵巢癌及其附近转移灶,但仅限于Ⅱ期病例中肿瘤较小、转移灶集中于盆腔底部及无腹膜下浸润的部分病例;⑤为便于切净肿瘤,可考虑将部分受累的肠管、腹膜、膀胱等同时切除;⑥单侧附件切除术仅用于年轻或渴望生育的Ⅰa期患者,但须遵循下列条件:肿瘤自然属性为单侧性者;肿瘤必须分化良好;肿瘤包膜完整、表面光滑;腹水或腹腔洗液细胞学检查阴性;对侧卵巢及多处大网膜活检阴性;术后加化疗,若为Ⅰa2期者须于盆、腹腔放置导管,以便腔内加用化疗和(或)放疗,坚持随访,生育后行全子宫及另侧附件切除术。
1、治疗原则 目前采用以手术为主,辅以放疗或化疗等的综合疗法。各期肿瘤一般处理原则如下:Ⅰ期:彻底手术,术后加用单纯化疗,或腹腔内应用胶体放射性核素加预防性化疗。Ⅱ期:彻底手术,术后辅以化疗及胶体放射性核素,或放疗。Ⅲ期:尽可能彻底手术或最大限度地切除肿瘤,术后加用化疗,放疗可用于残余肿瘤直径小于2cm者。Ⅳ期:争取彻底手术(不少病例仅能作活检)或大块去除肿瘤,术后化疗,化疗后肿块明显缩小者可再手术,放疗仅用于锁骨上或腹股沟淋巴结转移或残余肿瘤直径小于2~3cm者。转移癌:处理继发病灶时尽可能兼顾原发灶,原发病灶不能手术者,切除子宫及双侧附件,术后行联合化疗和(或)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