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有消息称,新的个人所得税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全国的个税起征点有可能上浮到1200元或1500元。广州财税专家认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是一个较好的过渡期;而相对于普遍认为的全国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至1 200元,2500元的个税免征工资比较适合广州市的实际状况。
对于新的《修正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税务系李建英教授表示,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修订是大势所趋。随着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征点以及征管等已背离该税的终极目标,变得越来越不合理了,有人认为是在“劫贫济富”。国家修订个人所得税制以此调节收入水平,是一项全国性受惠的改革。但是,李建英强调,改革针对的是全国,对于个税起征点已经为1600元的广州,相应提高起征点已势在必行。
李建英表示,政策的制定和修订要有一定的远见,而不能够频繁变动。
她认为,1600元个税起征点对广州来说比较科学和可行,但当全国的起征点上调到1200元时,广州个税起征点仍然不变的话,就会变得不合理了。
李建英称,若全国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至1200元,按照50%上升比例,广州将上升至2500元左右,这也是合理和可以接受的。因此她建议,广州的个税起征点调高至2000-3000元。因为最近几年广州的城市竞争力在下降,如果广州的个税制不随全国相应作出调整和改革,将带来一系列的影响特别是人才的流失。
全国起征点:1200元?1500元?
据《中国证券报》有专家透露,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征求意见的草稿中,曾有1200元和1500元两种设计。
目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质量不一,一些地方已经自行提高了扣除额。例如,北京是1200元,深圳是1600元,多数中部地区是1000元左右。
那么,这次起征点应该提到1200元,还是1500元更适合?
多数专家认为1200元更合适,并且建议允许各地方在20%的范围内浮动。
但是,对于那些免征额已达到1500元、1600元甚至1700元的城市和地区,即使在1200元的基础上上浮20%,免征额也只有1440元,所以20%的浮动幅度是不是合适成为业内人士所关心的问题之一。对此,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表示:“也许30%的幅度能更好地体现地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