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沙等杂质不得超过3%;
④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⑤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⑥菌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⑦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⑧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0%。
2.饮片加工炮制与调剂管理
医疗机构具备饮片加工条件直接购入中药材进行加工炮制或“临方炮制”的,要严格遵照《中国药典》和《中药炮制规范》。有关人员应认真填写饮片炮制加工记录、验收单。医疗机构自行炮制的饮片,需经本医疗机构饮片质量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饮片调剂室药斗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必须符合《中国药典》采用的正名。
调剂用计量器具要由计量管理单位定期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剂人员必须用计量器具称药,不得以手代秤估量抓药。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每剂调配后应经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方可发给患者。复核率要求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