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位妇女在患有某种疾病尚未治愈的时候怀孕了,我们就说这位妇女妊娠合并了某某病。妊娠可合并各种各样的疾病,有的合并症对怀孕影响并不大,而有的疾病却可对怀孕产生较大的影响,那么,妊娠合并症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康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1、 妊娠合并心脏病
因妊娠和分娩给心脏的额外负担,可造成心功能进一步减退,甚至引起严重后果。妊娠期总血容量增加,心排出量明显增加,心脏作功高峰在32~34周,心率加快,而且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脏向上向左移位,都机械地增加心脏负担。分娩期宫缩使心脏排血量阵发性增加 ,尤其第二产程,产妇屏气,周围血管阻力增加,内脏血涌向心脏,心脏负担最重,原来心功能不全的孕妇,易发生心力衰竭。产后24~48小时,子宫逐渐缩小,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组织内液体也开始回到血循环,加重心脏负担,也易发生心力衰竭。
2. 妊娠合并糖尿病
本病可能是原有糖尿病的妇女怀孕,或原有糖耐量异常的妇女因妊娠而发展为糖尿病,或妊娠后新发生的合并症。妊娠妇女糖代谢有两个特点使孕妇易发生糖耐量降低或糖尿病,患糖尿病后易发生低血糖及饥饿性酮症酸中毒。第一个特点是胎儿只能利用葡萄糖为能源,故尽量移用母血葡萄糖,加以孕妇肾小球滤过率增加而对糖的再吸收率下降,故尿糖增加。因而孕妇空腹血糖常较非孕妇女低,继而发生脂肪分解加速易生酮症。第二个特点是妊娠期有几种抗胰岛素的因素。妊娠糖尿病可引起羊水过多,妊高症发生率增高;酮症酸中毒及感染增高,胎儿围产死亡率增高,畸胎增多,巨大儿可10倍于正常妊娠。新生儿可有呼吸困难综合征,低血钙、低血镁、高血磷及其他病变。
3、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急性病毒性肝炎在妊娠各期都可发生,发生率在0.025~1.6%之间。妊娠中、晚期合并肝炎的发病率不仅比早孕时高,且病情较严重,特别在妊娠晚期易发展为重型肝炎或急性或亚急性肝坏死。个别重型患者的病情在分娩后可继续恶化。患急性乙型肝炎或携带病毒的孕产妇,对胎婴儿有垂直传播乙型肝炎的可能性。
4、妊娠合并贫血
妊娠期血容量增加,而其中血浆量的增加相对多于红细胞。因之血液被稀释,故孕妇贫血的诊断标准相对降低,当红细胞计数在350万/mm2或血红蛋白在10g/dl以下,或红细胞压积在30%以下时,才诊断为贫血。妊娠贫血多数为缺铁(77%)或缺乏叶酸,或二者同时缺乏所致。恶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及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少见。
5、妊娠合并慢性肾炎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诊断及处理比较复杂。随着内科学及围产医学的发展,治疗慢性肾炎和监护高危妊娠的手段的增多,慢性肾炎患者的妊娠成功率也明显增加,改变了过去慢性肾炎患者应终身避孕,一旦妊娠即行人工流产的观点。
6、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
急性阑尾炎是妊娠期较常见的外科并发症。孕期增大的子宫使阑尾逐渐向上向外移位,以致阑尾炎的临床表现不同于非孕期;加之在孕期盆腔充血,阑尾亦充血,故炎症发展迅速,易发生坏死及穿孔;又由于大网膜被增大的子宫推开,不易使炎症局限化,阑尾炎可发展为弥漫性腹膜炎。炎症波及子宫,可刺激宫缩,引起流产及早产;细菌毒素可致胎儿死亡。因此早期诊断,正确处理极为重要。
扩展阅读:妊娠合并症处理原则
一、可以妊娠者应从妊娠早期开始产前保健检查,除查产科情况如胎位、胎心外,根据心脏情况,安排孕妇的工作与生活,避免感冒,纠正贫血,预防和治疗早期心力衰竭,并提前入院待产。
二、正确估计孕妇能否继续妊娠。心功能Ⅲ~Ⅳ级,有过心衰史、活动风湿、肺动脉高压等均不宜妊娠 ,应在妊娠12周内行人工流产。
三、分娩期。心功能Ⅰ~Ⅱ级可选择阴道分娩,而心功能Ⅲ~Ⅳ级以择期剖宫产为宜,临产后保证供氧,安静,减少屏气,必要时阴道手术助产,产后抗生素预防感染。心功能Ⅱ级以上不宜哺育婴儿。凡属不宜妊娠者,产后严格避孕或行绝育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