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妈妈在怀孕的初期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所以当她们不知不觉的做了一些对宝宝有伤害的事情都不知道,这些事情有可能是导致宝宝死去的原因,那么究竟怀孕初期死胎的症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康网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怀孕初期死胎的症状主要表现在下面这些方面:
1.胎死时间长者;可有全身疲乏,食欲不振,腹部下坠,产后大出血或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2.胎动停止,胎心消失,子宫不继续增大;
3.子宫底及腹围缩小,乳房胀感消失、缩小。
4.妊娠晚期,24小时尿E3值<30mg/L,羊水中AFP值显示高值。
5.多普勒听诊仪听不到胎心音,可协助诊断。超声波检查时无胎心、胎动反射。如胎儿死亡过久时还可看到胎头塌陷。
6.X线摄片:胎儿死亡1~2天后,可发现胎体内有气体积聚征象,早期多见于心脏、主动脉、下腔静脉及门静脉内。以后随着胎儿组织的浸软,可见颅缝重叠,脊柱正常生理弯曲消失,各肢体骨骼散乱,失却生理状态。
怀孕死胎的症状要留意,在怀孕过程中,孕妇在某些阶段会感觉轻微的腹部闷痛,这种状况大都为正常。但如果是突如其来的腹部疼痛,并且是痉挛性的,这就需要引起重视。一旦出现死胎的现象一定要及时的查明病因,之后再对症治疗,为下一次怀孕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到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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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确定胎死腹中以后,医师就会进行适当的处理,通常会进行引产。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经由阴道自然生产,并不需要开刀。胎儿在母体过久时间不能自然排出就需要进行剖腹手术取出,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
胎死腹中的引产过程和自然产生差不多,但是因为胎儿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会比足月生产小,恢复也会较快。所以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避孕3-6个月,就可以考虑再度怀孕。但是如果有异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压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经过一番调养以后,再考虑怀孕。
治疗原则:
1、确诊后引产;
2、根据不同病例选择引产方法
3、凝血功能障碍者;可用肝素或纤维蛋白原治疗;
4、临产时备新鲜血;
5、抗生素治疗;
6、对症支援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