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次为什么要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少英说:“最重要的原因是要让劳动者分享深圳经济发展的成果。”
深圳是全国最早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地区:1992年市政府颁布最低工资标准。从1996年至2005年10年间,最低工资特区内增长73%,特区外增长87%。这次调整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涨幅分别达到13%和近21%。
让员工获得更多的合理收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少英说,这次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主要是基于几大因素。近两年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3、2004年我市GDP增幅分别达到了19.2%和17.3%。广大劳动者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较大幅度调高最低工资,可以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较大幅度调高我市最低工资,一方面有利于调整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有利于促使部分企业逐步转变简单地依靠低工资获得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更多地通过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管理、加强市场开拓来谋求发展。
调高最低工资吸引更多劳动力
去年以来,我市部分企业出现“招工难”问题,导致“招工难”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但员工工资低是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我市最低工资水平持续偏低,将使我市在吸引劳动力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较大幅度调高我市最低工资,将吸引更多的外来劳动力来深工作。
2004年上半年以前我市最低工资是全国最高的,但2004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用工紧”的问题日益突出,各地纷纷大幅调高最低工资。上海的最低工资已达到635元/月,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的最低工资也已达到620元/月。广州市的最低工资已比我市2004年度特区内最低工资高74元/月,珠海、中山、东莞则比我市2004年度特区外高94元/月,甚至惠州都比我市2004年度特区外高14元/月。